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考委办函[2006]13号),决定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课程进行调整: 一、取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课程,由“劳教管理学”(课程代码0852,5学分)课程代替。为保证该专业的总学分及规定的课程门数,原选考“劳教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在调整实施后应加考“狱政管理学”(课程代码0239,5学分)。 二、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中的“民商法原理与时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将“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125,6学分)改为“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 以上调整内容从2007年开始执行,该专业的“监所企业管理学”、“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及“刑法原理与实务”等3门课程从2007年起不再安排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