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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今年高考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近日出台。今年我省仍按照5个批次录取,录取前填报志愿将分两次进行。今年将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进行录取。
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据悉,今年高考录取批次设置为提前批次(含本科和专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5个批次。首次实行网上填报志愿。采取录取前填报志愿和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的办法。录取前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提前批次、一本、二本志愿6月9日至13日填报;三本、高职(专科)志愿7月4日至6日填报。志愿提前批次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其他批次不设此栏。体育、艺术类考生必须在提前批次填报体育、艺术类专业志愿,不得在提前批次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否则无效。从第一批本科开始,可以填报文史或理工类志愿。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填报其他科类志愿。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志愿,志愿信息校验单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未被录取可上网填报征集志愿
录取过程中征集志愿只在一本、二本、三本和高职(专科)4个批次进行。录取过程中,分批次先按照考生录取前填报的志愿录取,然后将考生录取信息和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和专业,通过互联网发送到各市(区)、县(区)招办公布,同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布;没有被录取的考生根据上述信息,可以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然后据此进行录取。征集志愿中一本和二本设有“愿录取到其他院校”表态栏,三本和高职(专科)不设此栏。
高考录取实行网上录取
高考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提前批次的本科院校中军队、公安等院校执行二批本科线,国防生和本硕连读生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录取的批次分数线。提前批次专科控制分数线从二批本科分数线下延20分。体育、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单独划线。录取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考试信息
数学英语我省自主命题
今年我省高考实施办法确定,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数学和英语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6月7日至8日统考
高考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外语分为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
全国统考于6月7日至8日举行。各科考试时间如下:
6月7日 上午 900—1130 语文;下午 1500—1700 数学
6月8日 上午 900—1130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下午 1500—1700 外语
所有考场屏蔽无线电信号
2008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数学和英语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其他科目使用教育部统一命制的试题。
市(区)、县(区)招办组织考试。考点必须设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每个考场安排30名考生,按单人、单桌、单行编排座位。各科类不满30名考生的尾数考场单独设置,不得混编考场。每科考试均随机调换监考员。
各市(区)、县(区)要积极创造条件完成电子监控考场建设。所有考点必须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并确保所有考场在屏蔽范围内。未完成电子监控考场建设的县(区),其体育、艺术类考生全部集中到市政府所在地考试。
大学生替考可开除学籍
对考试中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对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考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同时给予其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处理。
对参加全国统考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取消其当年全国统考各科成绩,并由其所在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替他人参加全国统考、在全国统考中组织作弊或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学校可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
成绩公布后不查卷
评卷工作由省招办组织,考试成绩由县(区)招办通知考生。不查卷。
招录政策
考生高考总分最多加20分
从省招办了解到,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新近出台的普招实施办法对高校规定男女录取比例、残疾考生的录取等方面做了限制,同时对是否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做了相应规定。
高校调档在计划数的120%以内
高校新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按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本科和高职(专科)划定。提前批次的本科院校中军队、公安等院校执行二批本科线,国防生和本硕连读生执行院校在普通本科录取的批次分数线。提前批次专科控制分数线从二批本科分数线下延20分。体育、艺术类本、专科录取单独划线。
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普通高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
未经教育部批准,普通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不得限制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考生的外语语种。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普通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哪些考生符合照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可在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由普通高校决定是否录取。
1.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一、二等奖者;
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此外,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总分上增加20分投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普通高校调档分数线下延10分投档,由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1.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烈士子女。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如果符合多项照顾规定,只能取其分值最大的一项。 |